前舖後廠(前鋪後廠),又叫前店後廠係種生產同經營模式。即係喺同一間鋪頭入面,鋪面就做生意賣嘢,而鋪裏頭就整嘢出嚟,多數都係收收埋埋,客人睇唔見嘅。例子有麵包鋪、涼茶鋪、船廠[1]咁。而呢隻經營模式喺以前比較興,而家就話唔夠現代[2]。
可以比譽做地域經濟合作嘅模式,兩笪近住嘅地方,一個做鋪面賣嘢(消售)嘅對外角色,而另一個地方做工廠生產嘅角色。而係近年香港同珠三角地區地嘅一隻經濟模式。寫字樓喺香港,工廠喺深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