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事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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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事務隊(英文:Hawker Control Teams),2000年之前叫小販管理隊,係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嘅執法隊伍,職責係管制香港嘅所有販賣活動。
組織
編輯小販事務隊分為190隊小隊(港島同九龍各分區124隊,新界各分區66隊),其中包括總區小販管理特遣隊(港島同九龍總區15隊,新界總區11隊),呢啲隊伍都會配備手提式無線電通訊器材同車。
職責
編輯- 確保持牌小販按照有關牌照所訂嘅條件經營,並且遵守《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同附屬法例,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有關法例嘅規定;
- 管制持牌小販所引致嘅街道阻塞同環境滋擾情況;
- 定期巡查持牌固定小販攤檔,整頓喺街頭販賣嘅流動小販,並喺適當情況之下,根據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 檢控無牌小販。
法例
編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喺管制販賣活動方面施行嘅法例包括:
-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83至86D條;
- 《小販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
- 《食物業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
-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