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嘢
(由搶劫跳轉過嚟)
搶嘢又叫打劫、搶劫、行劫、老笠,係種破壞私有產權嘅暴行。即係搶嘢嘅人明目張膽,用暴力或者威嚇手段搶走,取去人哋財產,唔係對方願意交出。搶係狂妄,同偷嘢唔同,不過都係不道德行為,甚至多數國家視此為犯罪。共產主義下,共有產權被放到最大,並且由過往國家同派別表示,搶嘢係合理,合乎政治倫理。共產主義者認為資產階級存在對社會下層嘅「剝削」,所以要將對方一切都搶過嚟。如果用到武器搶人哋財物嘅罪行,叫做持械行劫,簡稱械劫,香港近期嘅有寶生銀行解款車械劫案。

例子 編輯
事實上,鼓吹盜版、實店高賣、遊戲中「偷虛寶」、盜用他人身份只屬小偷行為[1]。唯數難計冠以共產主義同利他主義為由走出一班人、被洗腦嘅民眾所作所謂,係屬於強搶而唔係偷盜[2]。反共者稱那類親共人士為「共匪」,正正是指以「共產主義為名嘅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