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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喺2002年元旦成立,統管民政同市政事務嘅部門。

澳門 澳門政府機構
民政總署標誌
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李偉農、羅志堅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 行政、財產及財政自治嘅公務法人
成立年份 2002年
撤銷年份 2019年
所屬部門 行政法務司
總部 澳門 澳門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163號民政總署大樓
聯絡資訊
網站 www.iacm.gov.mo

職責 編輯

 
舊時嘅臨時澳門市政局,即係而家嘅民政總署大樓

民政總署大致上承襲咗澳門原來嘅臨時市政機構嘅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嘅延續。前身嘅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喺民署成立後同時被撤銷。民署同呢兩個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

民政總署設有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民政總署嘅所有工作、諮詢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都係由原來嘅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同臨時海島市政議會嘅議員過渡至該委員會內,以及監察委員會,負責該署嘅財政同財產的監督工作。

民政總署總部設喺民政總署大樓,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建築群之一,另外响中區、台山、黑沙環氹仔司打口設有「市民服務站」,為居民辦理各類型市政事務手續。

部分職能移交 編輯

2008年5月13號,澳門政府成立咗交通事務局,接管原本由民政總署負責嘅交通運輸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