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興1946年1月13號—),尊稱「胡官」,係香港退休法官,亦做過唔少公職,包括1993年到2006年做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2006年到2011年做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等等。

胡國興

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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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1970年喺香港執業做大律師,1987年開始做御用大律師,1992年加入香港司法機構做高等法院法官,2004年開始做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做到2011年退休。

2016年10月27號,胡國興正式宣佈佢參選第5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1]

2017年3月26號,香港行政長官選舉,胡國興以21票落選,係三個候選人之中票數最低。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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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婆鄧小婷,兩仔兩女。大仔胡雅烈係商人,細仔胡雅倫係律師,同時係廣東省茂名市政協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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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華書院中七畢業
  • 英國伯明翰大學法學學士
  • 倫敦大學法學碩士

法律工作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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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9年 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
  • 1970年 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
  • 1986年 樹仁學院法律及商業學系系主任
  • 1987年 御用大律師
  • 1992年 高院原訟法庭法官
  • 2000年 高院上訴法庭法官
  • 2004年 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 2012年 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 2013年 高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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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6年 嘉利大廈火災調查委員會主席
  • 1998年 新機場調查委員會主席
  • 1993年至2006年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 2006年至2012年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 2007年 教育學院事件調查委員會主席(中途辭任)[1]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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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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