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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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GBM,GBS,CBE,OBE,JP(粵拼:taam4 wai6 zyu1;1945年11月2號—),花名「珠姐」,係現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黨員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人,籍貫廣東中山,1980年代試過同時做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市政局議員同埋區議員,被稱為「四料議員」。此外,佢重係香港警察散仔會嘅創會會長。
譚惠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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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惠珠喺2010年4月18號出席城市論壇 | |
出世 | ![]() | 1945年11月2號
國籍 | ![]() |
職業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
政黨 | 勵進會(1985年-1991年) 自民聯(1991年-1997年) 港進聯(1997年-2005年) 民建聯(2005年到依家) |
爭議改
用職權炒的士牌改
1990年7月,《壹週刊》爆出譚惠珠身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竟然有「先達的士公司」嘅股份,間公司專炒的士牌,又未申報利益。由於涉及利益衝突,譚惠珠重向無綫新聞申訴,掀起一場干預新聞自由嘅風波。最後譚被殖民地政府疏遠,1991年,譚惠珠就冇得再做行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同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
政壇變色龍改
香港殖民地時期,譚惠珠思想比較民主同開明,但係立場傾向港英政府。例如1980年,譚惠珠喺公安法例修訂草擬嘅論壇話,民眾集會只要證明冇動亂嘅可能性,就唔算係非法集會,以放寬公眾表達意見嘅權利,主張限制警權[1]。但1990年代後,佢就同政敵范徐麗泰一樣投奔親中陣營,好似支持23條立法。更話反對嘅人,唔配做中國公民。
主張審查民主派參選權利改
2021年3月,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未徵詢過香港市民嘅意見,就通過咗一個『311決定』,引嚟泛民主派同好多西方國家嘅批評,形容呢個方案扼殺香港民主。
譚惠珠之後多次強調要「愛國者治港」,又曾經公開話,如果泛民主派要參選,佢哋要交代對愛國者為主體治港嘅睇法,支持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篩選泛民主派參選嘅權利,又話香港唔可以以民意治港[2][3]。
個人榮譽改
註改
- ↑ 【蘋話當年】1980年譚惠珠撐遊行唔使預先申請 互聯網檔案館嘅歸檔,歸檔日期2014年1月8號,. 蘋果日報 2014年1月5號
- ↑ "譚惠珠:如不能落實愛國者治港 普選之路舉步維艱". www.bastillepost.com. 2021-03-20. 喺2021-03-28搵到.
- ↑ "指民主黨成立國事小組知反思". www.singtaousa.com (英文). 原著喺2021-03-28歸檔. 喺2021-03-28搵到.
- ↑ "歷屆香港傑青" (中文). 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 原著喺2018年8月9號歸檔. 喺2020年3月19號搵到.
- ↑ "各公務委員會及其他名表 : 太平紳士" (中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原著喺2020年10月27號歸檔. 喺2020年3月19號搵到.
- ↑ 6.0 6.1 6.2 第38屆大會 (1989) | 頒授學位典禮 |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中文大學 (繁體中文)
- ↑ "一九九八年授勳名單" (新聞稿) (中文).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1998年7月1號.
- ↑ "二○一三年授勳名單" (新聞稿) (中文).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3年7月1號.
出面網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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