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

  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選舉委員會 (香港)

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會英文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縮寫EAC)喺1997年9月29號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係獨立、公正同非政治性組織,主要宗旨係確保喺任何時候,公共選舉都係喺公開、公平同誠實嘅情況之下進行。主要職責係檢討立法會區議會嘅選區分界同提出建議,並就公共選舉嘅舉行同選民登記工作制訂規例、指引同有關安排。

成員 編輯

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有一位主席同兩位委員,佢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

職權範圍 編輯

  1. 考慮或檢討立法會地方選區同區議會選區的分界,而作出建議;
  2. 進行同監管選舉,並規管選舉嘅程序;
  3. 進行同監督選舉委員會嘅組成過程;
  4. 監督選民登記同有關嘅推廣活動;
  5. 向行政長官報告任何有關選舉同選舉委員會組成嘅過程事宜;
  6. 採取適當嘅步驟以確保選舉係公開、誠實同公平噉進行。

出面網頁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