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人大常委跳轉過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嘅常設機構,類似香港立法會,喺全國人大代表中產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閉幕期間,行使最高權力機關嘅權力。佢嘅組成人員唔可以擔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嘅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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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成員要嚮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入面出嚟;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兼報告做乜,每屆任期同全國人大一樣係5年;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啲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唔可以出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同檢察機關職務。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嘅組成人員有委員長、副委員長、常務委員、秘書長所組成。下設機構有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廳,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