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移民加拿大,有史實嘅係始自清朝鴉片戰爭後。當年中國移民多數嚟自廣東省台山縣。重有廣東開平縣、新會縣呢些啲民間叫做五邑嘅地方。 而家,加拿大華人好多係廣東人,尤其係香港人

人頭稅收據。張收據係1918年8月2號由加拿大內務部發出。嚮1918年,唐人要交500加元先至可以合法移民去加拿大。

1858年(即係咸豐8年),卑詩省菲沙河谷Fraser Valley)出現淘金熱,好多由美國舊金山嘅唐人移民嚟幫手開礦。嚮1871年(同治10年),加拿大聯邦為咗吸引卑詩加入,同意嚮10年之內,建成一條跨越加拿大東西部嘅鐵路(即係而家嘅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為咗起鐵路,當局引入一批出名刻苦耐勞嘅華工,經過公司倒閉、嚴重工傷、大量死人等困難,終於10年內鐵路起好通車,沿線開發出房地產同埋市鎮直至今日。俗話有講「打完齋唔要和尚」,所以當年加拿大先後通過人頭稅同埋排華法等對待唐人移民潮。加拿大唐人嚮冇投票權嘅現實之下,經歷漫長嘅二等公民身份。

2006年4月4號,當時嘅加拿大總理哈帕好正式向加拿大唐人認錯,話加拿大以前向唐人收人頭稅係錯嘅。之後,加拿大政府賠償畀1000萬交過人頭稅嘅唐人同佢哋嘅後人,同時成立宣傳人頭稅罪惡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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