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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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粵拼:gwok3)係一個以武力來劃分嘅統治領土範圍。國內有自己政府、憲法同法律、警察同軍隊、稅收同人口嘅獨立政治實體。通常咁講,國,係一個地理概念。現代社會理解係同古代唔同,國亦都要講求當地人嘅認同,即係文化上嘅歸屬。現時世界上總共有236國。國家(gwok3 gaa1)代表以民族為單位嘅國,係十九世紀歐洲思潮嘅產物。
語源改
中文「國」字從囗、從或;抑或者從戈、從口、從一,「囗」代表城池,「或」又通「域」,國本意即係一塊由軍隊守衛而有人住嘅城,後字意引申擴大。
古時國係指天子或者諸侯嘅地,而家係指士大夫嘅封邑(家唔係家庭、家族)[1]。而「國家」就嚟自日本借呢兩個字嘅解釋,翻譯nation-state。十九世紀,歐洲一直醞釀一種思想,國係以民族為單位,同以前一個大帝國管治唔同民族唔同。
因為同時存在古代同現代對國嘅解釋,所以好多時都會混亂。現代好多解釋都引自英文,英文上對國唔同方面有嚴格嘅分野。nation係文化上,country係地理上,而state係政治上。但實際上,一般人並唔係咁清楚,又或者唔會理佢,將幾個英文字混合使用。中文語意上就更加分唔清。
國際通常對國嘅定義改
一般咁講,國際上多半同意一國應該有:
- 固定嘅人口
- 明確嘅領土
- 政府
- 同第二個國家發展關係嘅能力
但係,有啲人認為一個地區唔需要第二個國家嘅認同,只要符合上便四個定義就可以叫做國;另外有啲人就認為,一個地區必須應有第二個國家認同佢作為一個國嘅存在,先至係真正嘅國。不過,後者所要求嘅亦非正式嘅外交關係,而僅僅係對於佢存在嘅一個認知。
馬克思主義者嘅國家觀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具有主權屬性、階級屬性同社會屬性。其中,國家包含人口、領土、政權、主權嘅要素。
國家係經濟上佔統治地位嘅階級進行階級統治嘅政治權力機構。同時,列寧認為國家機器係統治階級統治被統治階級嘅暴力工具。 國家係為人民提供安全生存環境嘅組織。
台灣教科書嘅國家觀改
台灣嘅教科書通常喺規範面上定義國家做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嘅政治實體,但係近代國際政治實務上第二個國家嘅承認亦決定一個政治實體可不可以具備「國格」;當一國得唔到第二個國家承認時,往往因領土嘅主張同爭奪而產生外交爭端甚至戰爭。
睇埋改
參考改
- ↑ 王力. 《古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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