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防火委員會英文District Fire Safety Committee)係香港地區諮詢機構,按區議會分區分成十八個,成員全數由政府委任,負責地區防火諮詢事宜,同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合稱「三會」。自2023年香港政府推行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後,香港區議會有大約四成由「三會」成員互選,而區議會民選議席候選人亦要得到「三會」成員提名。另外自2021年香港政府推行政改方案,大幅度削減直選議席比例,選舉委員會入面原本屬區議員嘅選委亦畀「三會」成員取代。

地區防火委員會嘅歷史比起分區委員會同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短,係香港特區成立後先至出現,1998年3月喺十八區先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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