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
婚禮係一種法律公證儀式或宗教儀式,用來慶祝一段婚姻嘅開始,代表結婚。
喺大部分文化裏面,通常都會發展出一啲結婚上嘅傳統同習俗,其中有好多喺現今社會中已經冇咗佢原始所象徵嘅意義。比如話,喺中國傳統婚禮,女方家長要喺迎娶新娘嘅禮車後方潑出一碗清水,象徵嫁出去嘅女已經係屬於另外一個家庭嘅成員,就好似潑出去嘅水咁唔返嚟。喺講求性別平等嘅現代社會中,呢層意義已經減少咗好多。
歷史
編輯中式婚禮嘅歷史
編輯中國古代稱婚禮為昏禮,多數喺黃昏舉行。歷朝歷代婚禮嘅內容都有所變化,主要有三書六禮。 現代中國嘅婚禮結合咗中國傳統以及受西方影響嘅元素。公民結婚儀式實際上只係去地方政府進行結婚登記,並冇太多嘅程序,但喜酒就會搞大佢。現代中國婚禮好重要嘅一環就係影婚紗相。
西式婚禮嘅歷史
編輯喺西方嘅結婚習俗中,新娘會着白色禮服,象徵維多利亞時代中嘅「純潔」(由於大眾同媒體嘅誤導,白色禮服被誤以為係象徵了「貞操」,但事實上代表貞操嘅係頭紗)。因此喺呢種「白色婚禮」傳統中,寡婦或離過婚嘅女性被認為唔應該喺佢再婚嘅婚禮上着白色婚紗。
西方嘅婚宴通常係喺結婚儀式之後舉行,婚宴會有一個大型嘅結婚蛋糕。西方結婚傳統包括向新人敬酒、新人會第一對下去跳舞、以及切結婚蛋糕。新娘會向在場所有重未結婚嘅女性掟出手中嘅花球,而接到花球嘅女性被認為會係下一個結婚嘅人。為公平起見,後來發展出新郎將新娘嘅襪帶(garter)掟向未結婚嘅男性,而接到嘅男性會被認為會係下一個結婚嘅人。
某啲國家亦都有同性戀婚禮。
台灣婚禮嘅歷史
編輯加拿大籍馬偕牧師喺1871年底到台灣傳教,喺佢嘅《臺灣六記》一書提及,1873年3月2號佢喺台北縣五股設立嘅教會,舉行台灣史上第一次嘅基督教式結婚典禮,陳鄭聯姻(陳男25歲;鄭女17歲),新娘坐嘅轎,後面跟住25個咕喱,沿路燃放鞭炮,馬偕就做證婚人。1895年台灣進入日本統治時代,日本殖民政府為推動現代化,將西式婚禮冠上「文明婚禮」,藉以改變民眾所熟知嘅傳統迎親嫁娶習俗。
據1915年1月1號《台灣日日新報》報導,台北嘅廖坎同埋陳阿娟結婚除去舊禮,一齊坐自動車(轎車),由於1912年至有第一架汽車進口台灣,廖坎夫婦係目前資料中,最早做轎車嘅新人。同一日,翁俊明醫師嘅婚禮喺台南舉行,司儀係連雅堂。自此,台灣政商界望族嘅結婚多數都跟呢一套。而一般婚宴則就隨婚禮結束豋場,民眾多以「辦桌」或去大酒樓餐廳搞喜宴,台北市著名嘅餐廳有「江山樓」(而家延平北路二段,吳江山創辦)、「蓬萊閣」(圓環邊,陳水田創辦),醫師杜聰明就揀咗喺江山樓宴客,據統計蓬萊閣光喺1935年就有超過250對新人預定喜宴。而西式餐宴就選擇在喺鐵路旅館(而家今新光摩天大樓,可容納150人,全台唯一洋式飯店)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