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警訊英文Junior Police Call,簡稱:少訊縮寫JPC),係香港一個非牟利註冊團體,喺1974年7月由前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凌基理先生創辦。總部設於警察公共關係科,支部分佈喺全香港二十個警區之內。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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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轄下嘅少年警訊及青少年聯絡組負責全香港嘅少年警訊活動,以及制定有關工作同政策。除咗日常行政工作之外,亦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 製作少訊電台節目;
  • 製作少訊月刊;
  • 籌辦全港性嘅大型少訊活動;
  • 領導才能同管理技巧訓練;
  • 監察支部活動;
  • 與少訊支部、其他政府部門同青少年團體保持聯繫。

各警區嘅警民關係組負責嗰區少訊支部嘅所有事宜,包括:

  • 招募會員;
  • 設立少訊諮詢會、學校支會同少年警訊領袖團;
  • 設立少訊諮詢會同學校支會;
  • 警務知識同個人發展訓練;
  • 管理區支援組同統籌該區義務工作事宜;
  • 統籌該區嘅少訊活動;
  • 與其他政府部門、學校、社區團體保持聯繫。

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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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鼓勵同加強香港警方與青少年之間嘅溝通同認識。
  2. 促進青少年與警方合力撲滅罪行。
  3. 發展青少年對社會嘅責任感同灌輸正確嘅價值觀。
  4. 提供多元化嘅活動同訓練,培育領導才能,裝備佢哋成為未來領袖。

電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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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警訊」電視節目喺1974年6月啟播,係一個15分鐘嘅節目,主要介紹少訊嘅活動同最新消息。喺1994年9月,「少年警訊」同「警訊」合併成為一個30分鐘嘅節目[1]

會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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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警訊會員分為以下嘅級別:

會員:
  • 6–25歲
  • 對香港警務工作有興趣
領袖:
  • 10–25歲
  • 已經成為少年警訊會員最少一年
  • 完成四個主要訓練同取得合格
深資領袖:
  • 10–25歲
  • 完成四個主要訓練同取得合格
  • 承諾服務少年警訊總部同分區少年警訊
  • 由警民關係主任推薦
導師:
  • 需要經由所屬警區警民關係主任推薦
  • 持有傑出獎章嘅深資領袖,經由秘書處核准
  • 身為參事會員/ 支援組幹事
  • 現職或退休警務人員

少年警訊另設有以下會員組別畀有志參與少年警訊,但係已經超過少年警訊會員年齡嘅人士參加:

參事會員:
  • 25歲或以上
  • 之前係少年警訊會員/領袖/深資領袖
  • 願意繼續服務少年警訊
  • 由警民關係主任推薦
支援組幹事:
  • 25歲或以上
  • 具備合適嘅專業資格或相關嘅經驗(例如:警務人員、老師、社工)
  • 願意服務少年警訊
  • 由警民關係主任推薦
少訊智庫
  • 25歲或以上
  • 曾經/現時係少年警訊會員;
  • 獲會員事務委員會推廌;
  • 並得到少訊中央諮訊委員會同意。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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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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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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