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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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英文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排名第一嘅主要官員,佢嘅支援部門係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畀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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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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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7月1號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之後,政務司司長同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同埋各政策局局長,同屬政府最高層嘅官員,向行政長官負責。政務司司長係行政會議嘅成員,亦係可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嘅三位司長當中最高級嘅一位。

政務司司長協助行政長官,督導佢所指定嘅決策局嘅工作,並喺確保政策制訂同實施嘅協調上擔任重要角色。喺涉及多個決策局嘅事務當中,呢個角色特別重要。政務司司長更主理行政長官嘅政策議程中指定優先處理項目,加強同立法會緊密而有效嘅工作關係,並定出政府立法議程嘅時間表。政務司司長亦執行法例賦予佢嘅法定職能,包括處理上訴同埋關於某啲公共機構的運作等。

政務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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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副司長協助政務司司長督導轄下嘅九個決策局,協調跨決策局同部門制訂同推行政策。按照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嘅指示,統籌、協調或處理指定嘅政策範疇同特定項目。政務司副司長係行政會議成員,聯繫立法會同其他持份者聽取意見,同埋向佢哋、公眾同傳媒解釋政策。

政務司副司長行使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授予或法例賦予政務司副司長嘅相關法定權力。

喺政務司司長喺外訪或休假缺勤期間,政務司副司長代理佢嘅職務。

歷任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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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方安生(1997年7月1號—2001年4月30號)
  • 曾蔭權(2001年5月1號—2005年5月25號)
  • 許仕仁(2005年6月30號—2007年6月30號)
  • 唐英年(2007年7月1號—2011年9月30號)
  • 林瑞麟(2011年9月30號—2012年6月30號)
  • 林鄭月娥(2012年7月1號—2017年1月16號)
  • 張建宗(2017年1月16號—2021年6月25號)
  • 李家超(2021年6月25號—2022年4月7號)
  • 懸空(2022年4月7號—2022年6月30號)[註 1]
  • 陳國基(2022年7月1號—)

歷任政務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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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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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家超獲批辭職後,呢屆政府未有安排繼任人選,亦未有按慣例安排由政務司司長轄下最資深嘅局長(即黃錦星)署任,令職位懸空達84日。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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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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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當選:年薪近500萬元 享優厚福利。2017-03-26。原先內容歸檔喺2018-05-31。喺2018-02-11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