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
(由獻血跳轉過嚟)
捐血係指捐血嘅人自願捐出自己嘅全血、血漿或血液成分,而唔收取任何報酬(不過都可能有紀念品送畀捐血嘅人)嘅行動。呢啲血液通常儲存喺血庫度,由醫療單位、血站或紅十字會保管,隨時預備畀有需要嘅人喺輸血嘅時候用。
捐血前後要注意嘅事項
編輯捐血之前:
捐血之後:
- 撳住針眼最少10分鐘;
- 針眼24個鐘頭之內唔好濕水;
- 捐血之後24個鐘頭之內要飲多啲嘢以補充失去嘅水份;
- 捐血之後24個鐘頭之內唔好做劇烈運動;
- 捐血之後24個鐘頭之內要保持手臂舒展狀態,唔好拎重嘢。
捐血條件
編輯香港
編輯捐全血
編輯喺香港,凡係年齡喺16至65歲之間,體重超過41公斤,健康正常嘅人,就可以去紅十字會捐血站、流動捐血車或流動捐血隊嘅特定地點捐血。16至17歲嘅青少年第一次捐血要有家長簽名嘅同意書。
- 16至17歲嘅青少年需要相隔唔少過150日先可以捐血一次,每年最多可以捐三次。
- 18歲或以上成年女士需要相隔唔少過105日先可以捐血一次,每年最多可以捐四次。
- 18歲或以上成年男士需要相隔唔少過75日先可以捐血一次,每年最多可以捐五次。
捐成份血
編輯成份血需要相隔唔少過14日先可以捐一次,每年最多可以捐24次。捐成份血基本要求:
- 年齡18至60歳
- 體重超過60公斤
- 手臂血管粗大(兩隻手都係就最好)
- 曾經重覆捐血之後而冇覺得任何唔舒服
- 願意定期每月捐贈成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