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天聖書
簡介
編輯1807年9月7號,第一位到中國嘅新教宣教士英國倫敦會嘅馬禮遜抵達廣州,無幾耐就開始翻譯《聖經》。佢參考巴設譯本,喺1810年譯完《使徒行傳》。1811年同1812年又譯完《路加福音》同《約翰福音》,到1813年將《新約》譯完,並喺1814年出版。之後,佢同宣教士米憐合作喺1819年11月完成咗《舊約全書》嘅翻譯。1823年喺麻六甲將全部《聖經》以《神天聖書》呢個名出版,全書共分21卷。《舊約》稱為《舊遺詔書》、《新約》就稱為《新遺詔書》。所以有人又將呢個譯本稱為「馬禮遜米憐譯本」。(米憐翻譯嘅部分係:《申命記》、《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記》、《以斯帖記》、《尼希米記》、《約伯記》等,呢啲都係經過馬禮遜嘅校閱。)而之後馬禮遜又針對神天聖書進行修訂,完成「我等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新約)同「舊遺詔書」(舊約)。 馬禮遜認為,作為一位譯者,肩負雙重任務:第一,正確噉理解原文嘅意義、感情同精神;第二,用清楚、精確、熟練嘅文字,將原文嘅意思、感情同精神表達出嚟。早期翻譯《聖經》其中一大難題在於由零開始,要創立一套術語。今日耳熟能詳嘅「天國」、「弟兄」、「福音」、「使徒」等詞彙都係嚟自馬禮遜譯本,由於馬禮遜譯本嘅自身特點同佢翻譯原則令到佢成為文理譯本嘅主流,之後各式嘅中文聖經版本,都係喺《神天聖書》嘅基礎上,翻譯、更新、出版同發行。《聖經》中文全譯本嘅完成係近代基督教宣教事業嘅一大成功嘅標誌。作為上帝嘅話語,中文全譯本嘅出版,促進咗福音喺中國嘅傳播。唔單止對中國近現代文學產生重要影響,同時亦為後來嘅信徒從事《聖經》翻譯提供咗藍本[1]。
特點係以文言文為主體,夾雜白話。冇將Testament翻譯做「約」,而翻譯做「遺詔」,因為Testament唔單止有「約」嘅意思,亦有「遺命」嘅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