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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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粵拼:toi4 bak1 jyun2;繁體字:臺北縣/台北縣 ;英文:Taipei County)係臺灣北部以前嘅一個縣,1945年隨住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而設立,2010年改制升格為新北市。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貼近基隆市、東南接宜蘭縣、西南鄰桃園縣(今桃園市)。縣治喺板橋市,縣內轄有10市、4鎮、15鄉(含1個山地鄉),一共有29個鄉鎮市。
歷史
編輯1945年臺灣光復後(昭和20年/民國34年),臺北管轄日本殖民時期臺北省地區,唔包括市省轄市,現成為基隆市同臺北市喺1946年(民國35年)12月遷至蘆洲鄉。下年,即係1947年1月,臺北縣議會決定喺板橋鎮正式建立縣政府。
1950年10月10號,臺灣省行政區劃重組,劃分宜蘭市、宜蘭區、羅東區、蘇澳區,設立宜蘭縣。同年,撤銷地轄區,鄉鎮劃歸州管理。
自1979年人口達到中華民國直轄市標準以嚟,臺北縣曾多次嘗試成為中華民國直轄市,不過俾行政院拒絕。
1990年(民國79年)人口突破300萬人。
2007年5月23號,立法院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四條修正案,規定「人口二百萬以上嘅縣,其政治、經濟、文化、城鎮發展條件唔符合改建直轄市標準嘅,經行政院批准,給予直轄市同等權限。呢個通常被稱為「半直接控制嘅城市」。同年10月1號,人口超過200萬嘅臺北縣宣布晉升為「半直轄市」,重舉行新一級機構負責人聯合就職儀式。
2008年12月,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指示臺北縣即刻享有直轄市「實質」嘅財政同人事權力。
2009年6月23號,內政部審查通過「臺北縣改制直轄市案」。同年7月2號,行政院正式批准臺北縣升格。同年12月25號,臺北縣升格直轄市,成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人口最多嘅城市,改名新北市(英文:New Taipai City) 。
行政區劃
編輯1945年(民國34年)臺灣脫離日本統治,臺北州改制臺北縣,基隆市、臺北市改制省轄市,1946年(民國35年),自內湖鄉分出南港鎮,鶯歌鎮分出樹林鎮,1947年(民國36年),將七堵鄉劃入基隆市,蘆洲鄉分出三重鎮,縣治遷至板橋鎮,共轄9縣轄區1市42鄉鎮。將文山區烏來鄉、羅東區太平鄉、蘇澳區南澳鄉合併,分出北峰區。蘇澳區蘇澳鎮併入羅東區。
1950年(民國39年)調整行政區域,將宜蘭市同宜蘭區、羅東區、蘇澳區、北峰區太平鄉、南澳鄉等2鎮9鄉合併分出宜蘭縣,臺北縣由七星區嘅4鎮1鄉、新莊區嘅2鎮3鄉、海山區嘅4鎮2鄉、文山區嘅1鎮3鄉、淡水區嘅1鎮3鄉、基隆區嘅1鎮5鄉、北峰區烏來鄉等個31鄉鎮組成,並自新莊鎮分出泰山鄉,深坑鄉分出景美鎮、木柵鄉。
1958年(民國47年),自中和鄉分出永和鎮,轄15鎮20鄉。
1962年(民國51年)三重鎮改制為縣轄市。
1968年(民國57年),將景美鎮、木柵鄉、內湖鄉、南港鎮、士林鎮、北投鎮劃入臺北市。
1972年(民國61年)縣治板橋鎮改制為縣轄市。
1979年(民國68年)中和鄉、永和鎮改制為縣轄市。
1980年(民國69年)新莊鎮、新店鎮改制為縣轄市。
1993年(民國82年)土城鄉改制為縣轄市。
1997年(民國86年)蘆洲鄉改制為縣轄市。
1999年(民國88年)汐止鎮、樹林鎮改制為縣轄市。
喺改制直轄市之前,全縣有10市(板橋市、三重市、中和市、永和市、新莊市、新店市、土城市、蘆洲市、汐止市、樹林市)、4鎮(鶯歌鎮、三峽鎮、淡水鎮、瑞芳鎮)、15鄉(五股鄉、林口鄉、深坑鄉、石碇鄉、坪林鄉、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萬里鄉、金山鄉、貢寮鄉、雙溪鄉、平溪鄉、泰山鄉,烏來鄉為山地鄉),共有29個鄉鎮市。
臺北縣係全臺人口最多嘅縣市,超過80%嘅臺北縣居民居住喺10個縣轄市當中,面積大約係臺北縣嘅六分之一。28.8%嘅臺北縣居民係臺北市或高雄市移入。臺北縣有藍領外籍勞工約5萬人,係臺灣次多。仲有外國專業人士約5千人,排名全臺第三。
以下地區係人口集中分布區域:
- 中和永和地區:65萬人/25平方公里
- 三重新莊蘆洲地區:98萬人/43平方公里
- 板橋土城地區:78萬人/52平方公里
各區人口密度除咗土城市以外皆超過每平方公里2萬人。其它包括新店市29萬、汐止市18萬、三峽鶯歌地區18萬、樹林市17萬、淡水鎮13萬等。
劃分 | 數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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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轄市 | 10 | 板橋市 | 三重市 | 中和市 | 永和市 | 新莊市 | 新店市 | 土城市 | 蘆洲市 | 汐止市 | 樹林市 |
鎮 | 4 | 鶯歌鎮 | 三峽鎮 | 淡水鎮 | 瑞芳鎮 |
鄉 | 15 | 五股鄉 | 林口鄉 | 深坑鄉 | 石碇鄉 | 坪林鄉 | 八里鄉 | 三芝鄉 | 石門鄉 | 萬里鄉 | 金山鄉 | 貢寮鄉 | 雙溪鄉 | 平溪郷 | 泰山鄉 | 烏來鄉 |
縣政府組織
編輯最終嘅縣政府組織係:
- 一級單位
- 民政處
- 財政處
- 教育處
- 建設處
- 工務處
- 農業處
- 社會處
- 勞工處
- 新聞處
- 法制處
- 行政處
- 交通旅遊處
- 計畫處
- 資訊處
- 人事處
- 主計處
- 政風處
- 一級機關
- 警察局
- 消防局
- 衛生局
- 環境保護局
- 文化局
- 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