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俗字寫作台灣省;臺灣話:Tâi-oân-séng,臺羅:Tâi-uân-síng),簡稱「臺」,係中華民國(下稱「民國」)已虛級化嘅省份,全省劃分為11、3中文市 (中華民國),最早係中國清朝臺灣設立嘅級行政機構,目前由中華民國政府管緊;中華民國臺灣省唔包直轄臺北市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佢面積佔民國政府目前際管轄全境(即東沙太平島,簡稱台閩地區)面積嘅69.38%,而人口就佔總人口嘅30.68%,係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嘅主體。

1949年國共內戰後,臺灣海峽兩岸劃海而治:民國政府搬咗去台灣,喺1990年代以前將大陸中共政權視為叛亂團體;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共和國)政府成立,不斷嘗試將臺灣納入佢嘅管治範圍,但未成功,當臺灣係「分離嘅省」。中華民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嘅行政區劃都有臺灣省,但意義唔同。


歷史 編輯

內文:台灣史

台灣原住民係已知最早居住喺台灣嘅現代人類,各部族散居台灣,未有建立統一治理架構。中國古書上,三國時期孫權派兵到夷州嘅記載,最早係由對台灣歷史研究有顯著貢獻嘅日治時期日本學者依能嘉矩,喺著作《台灣文化志》中,推斷佢所描繪嘅「夷州」應該係而家嘅台灣。喺《隋書流求傳》就有流求國記載。但因證據不足,未能證明「夷州」、「流求國」或「琉求國」就係而家嘅台灣,而唔同時代嘅中國政權當時亦未對以上地區進行任何形式嘅統治。自16世紀以嚟,西方列強開始入侵台灣:西班牙人喺淡水、荷蘭人喺台南建立「熱蘭遮城」,進行殖民貿易,更從中國大陸吸納移民。明朝滅亡後,南明將領鄭成功打敗荷蘭人,將台灣改名「東都」,設立「承天府」。鄭經繼位後,改名「東寧王國」。

清朝攻下台灣之後,1684年即康熙年間設立「臺灣府」,台灣正式納入中國版圖,隸屬福建省。到光緒年間因列強先後想打臺灣主意,為加強台灣防務,閩浙總督上書朝廷要求閩台兩地「巡撫分駐」、「建省分治」。光緒十一年(1885年)慈禧太后下旨創建海軍同時,亦下詔閩台分治;1885年9月5號,清廷宣布台灣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到光緒十三年(1887年)先至完成,首任台灣巡撫係劉銘傳。當時台灣省下設3府(台北府、台灣府、台南府),11縣(宜蘭、淡水、新竹、苗栗、台灣、彰化、雲林、嘉義、安平、鳳山、恆春),4廳(基隆、南雅、埔里社、澎湖)及1直隸州(台東)。

1895年清廷喺中日甲午戰爭戰敗,中日雙方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及澎湖割讓日本,兩地成為日本殖民地,進入日治時期。日本將殖民地劃分為五州三廳(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蓮港廳台東廳澎湖廳)。日治時期,台灣亦叫做高砂國、高山國等。日本帝國係第一個有效統治整個台灣島嘅政權。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打完之後,依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一般命令第一號,要求喺中國、台灣、澎湖及中南半島日軍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投降,自此台灣由中華民國接收。1945年8月3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9月1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喺重慶成立臨時辦公處;9月20日,正式公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10月2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喺台灣運作。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會議決議撤銷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1979年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於2010年12月25日成立新北市(原臺北縣升格改制為直轄市)、臺中市(原臺中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為直轄市)、臺南市(原臺南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為直轄市)、高雄市(原高雄市縣合併為直轄市);2014年12月25號原桃園縣升格改制為桃園市,同臺北市俗稱「六都」。

中華民國臺灣省 編輯

政區 編輯

臺灣省係中華民國屬下嘅行政區,範圍包括臺灣島澎湖列島釣魚臺(目前實際由日本控制)同佢附屬嘅島。

臺灣省下設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11個縣同埋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3個市。雖然新北市臺北市高雄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市亦喺臺灣境內,但6個都係「直轄市」,並唔隸屬臺灣省。

「省主席」係臺灣省最高行政首長,1991年以前一直負責臺灣省內事務(臺北市同埋高雄市除外),由民國政府任命。1994年,首次舉行臺灣省省長直接民選,由宋楚瑜當選。不過,由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同埋臺灣省土地面積同人口高度重疊,有行政區劃同職權過度重疊嘅問題(中文:葉爾辛效應中文葉爾辛效應),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整後,臺灣省政府被虛級化(精省或稱凍省),臺灣省改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直接管理。雖然依官方講法,噉做目的係整合政府組織,提升行政資源運用,但唔少人[邊個? ]認為噉做係當時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削減宋楚瑜嘅手段之一。亦有觀點認為,凍省係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嘅相關規定,臺灣省組織被大量精簡,功能亦大幅萎縮。宋楚瑜因為凍省嘅緣故,省長任期屆滿後就無公職,同時省長廢除,改列省主席,由總統指派。

2006年1月24號,新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宣佈唔再任命臺灣省主席、副主席、同省府委員,即係話「凍省工程」告一段落,臺灣「省政府」成為歷史[1]。2006年1月25號由省秘書長鄭培富兼任代理省主席。2007年12月7號總統令:任命行政院政務委員林錫耀兼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任主席。

2018年6月28號,時任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宣布自2019年起省級機關預算歸零同去任務化。2018年7月1號,臺灣省政府行政組織同業務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

2019年1月1號,福建省政府行政組織同業務移交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辦理。臺灣省諮議會行政組織同業務移交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辦理,議會相關檔案、公報、議事錄、地方自治事務研究發展等任務就移交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省會 編輯

中華民國政府喺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遷臺後,國家機構及臺灣省省會都設喺臺北市。為防範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海轟炸臺北而癱瘓中樞,民國四十五年(1956年)「中央政府」着手疏遷計畫,規劃將台灣省政府臺灣省議會故宮遷移至臺中縣霧峰鄉坑口村,起辦公及宿舍群,作為戰時指揮中樞,並命名為光復新村。因土地徵收作業未趕上中央疏遷嘅期限,政府改喺南投縣虎山山麓營盤口庄起,民國四十六年(1957年)起好,佔地約200公頃,命名為中興新村。同年6月30日,省府正式疏遷至中興新村。

中興新村由美國援助撥款,借鏡英國「花園城市」概念,係規劃完善嘅辦公同住宅合一嘅田園式行政社區。中興新村亦係台灣第一個採用污水同雨水分離下水道設計嘅社區。中興新村營盤口部份,由北至南稱為「光輝」、「光華」、「光榮」、「光明」,營盤口以北稱為「營北」,合稱「中興五里」。地標建築中興會堂係一棟兩層巴洛克式建築,於民國四十八年(1959年)啟用,係省府集會及接待外賓、元首嘅地方。

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歷任首長 編輯

行政長官時期(1945年10月25號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
省主席時期(1947年4月22號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
省長時期(民選)
省主席時期(精省後)

精省後嘅省政組織架構 編輯

省政府 編輯

  • 首長: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兩人)
  • 省府委員:共九人(含正、副主席)
  • 行政組室:資料室、秘書室、法規會、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 業務組室:民政組、文教組、經建組、財務組、社會及衛生組、公共事務管理組
  • 特殊單位:十二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

省諮議會 編輯

  • 設諮議長一人、諮議會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含諮議長)
  • 業務編組:議事組、研究組
  • 行政編組:行政組、人事室、會計室
  • 特殊單位:國立台灣議政博物館籌備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 編輯

內文:臺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考 編輯

  1. 貞昌走馬上任 臺灣政府入歷史. 原著喺2016年3月5號歸檔. 喺2009年3月10號搵到.

睇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