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由首府跳轉過嚟)
想搵第二個意思嘅話,請睇首都 (搞清楚)。
首都(粵拼:sau2 dou1),或者首府(sau2 fu2),一般係一國或者一地政治上最重要嘅城市。亦都係政府機關、政府首長、立法機關等等嘅所在地,唔少國家都有法律訂明首都喺邊。一國之下,一級或下級行政區嘅中心,按國嘅性質唔同,都會有唔同稱呼。響聯邦制下,各邦嘅政治中心都可以叫做首都。響一元國,就可能叫行政中心,或者依照唔同嘅行政區名而叫州府、省會、道廳等等。
響現代中國,會叫一國之首做首都,而一地之首做首府。但係外文就未必會分「首都」同「首府」咁細。
特殊情況
編輯一個國家可以根據個別嘅國情有多過一個法定或者事實上嘅首都,例如:
- 南非憲法規定有三個首都: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亞(Pretoria),立法首都開普敦(Cape Town/Kaapstad),同司法首都布隆方丹(Bloemfontein)。
- 德國以前嘅首都係波恩、宜家嘅首都係柏林,但係最高法院分別設喺卡斯魯亞同萊比錫。
法定同事實上嘅首都可能唔同,例如:
法定首都可以唔係政府所在地,例如:
一個國家嘅法定首都可能會唔被其他國家承認,例如:
有時首都議題比較尷尬敏感,噉事實上嘅首都喺官方定調中無首都嘅正式名份,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