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
(由公設跳轉過嚟)
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公里。
數學等領域上講嘅公理(粵拼:gung1 lei5 | 英文:axiom)即係某啲學科入面唔使證明就當咗佢係真嘅命題,即係「不證自明」。因為當係真嘅,好多嘢都由呢度用邏輯推出嚟。
傳統上面,有時會區分「公理」同「公設」,前者大致等同於邏輯公理,即係屬於邏輯學(包括傳統邏輯同數理邏輯)嘅公理,所有科學都通用。而後者往往係某個學科裏面嘅基本假設。而今往往用更準確嘅「邏輯公理」同「非邏輯公理」兩個詞來代替公理同公設嘅區別。
例子
編輯- 等於同量嘅量相等;
- 等量加等量,和相等;
- 等量減等量,差相等;
- 彼此能重合嘅物體全等;
- 整體大於部分;
五個公設:
- 由任意一點到任意一點可以做直線
- 一條有限直線可以繼續延長
- 以任意點為心同埋任意嘅距離可以畫圓
- 凡直角都相等
- 同平面入面一條直線同另外兩條直線相交,如果喺直線同側嘅兩個內角加埋細過180°,噉呢兩條直線經無限延長之後喺呢一邊一定相交
第五條公設就係出名嘅「平行公設」,或者叫做「第五公設」。佢引發咗幾何史上最出名嘅、長達兩千幾年嘅關於「平行線理論」嘅討論,最後誕生咗非歐幾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