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處
地政處(英文: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係香港政府地政總署轄下嘅三個專責辦事處其中之一[1],另外兩個係測繪處同埋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2]。地政處由總部辦事處、多個專業事務組同12個分區地政處組成[3],主要職責包括批地、估價、收地、產業管理、契約續期修訂、斜坡維修、執行契約條款、土地管制同埋管理、寮屋管制等[4]。地政處由兩名屬於D3首長級公務員嘅首席政府地政監督主管,分別係副署長(一般事務)同副署長(專業事務)[5]。
地政總署地政處 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 Lands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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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地政總署地政處標誌 | |
副署長[a] | 蔡幗珍、趙莉莉 |
助理署長[b] | 彭蔚珊、陳仲銘、陳承愀、郭健敏、黎啟泰、盧珮瑤、梁妙燕 |
高級首席 地政主任[c] | 黃劍偉 |
部門資訊 | |
1982年4月1號 | |
所屬部門 | 地政總署 |
總部 | 香港島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 |
備註 | |
組織架構
編輯總部辦事處
編輯- 總部組
- 技術資訊部
- 土地供應組
- 高級首席地政主任辦事處
- 地政處行政部
- 地政處訓練組
- 地政室
專業事務組
編輯- 產業管理組
- 地稅及地價小組
- 斜坡維修組
- 估價組
- 土地徵用組
- 元朗工程項目小組
- 新田落馬洲小組
- 清拆組
- 漁民特惠津貼評估組
- 新發展區組
- 清拆小組
- 鐵路發展組
- 市區重建組
- 發展監管組
- 建築圖則小組
- 工廈活化小組
- 管制及檢控小組
- 特別行動專責組
- 鄉村改善及特別職務組
分區地政處
編輯- 港島東區地政處
-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
- 愛群道分處
- 九龍東區地政處
- 九龍政府合署分處
- 九龍西區地政處
- 離島地政處
- 荃灣分處
- 北區地政處
- 上水分處
- 西貢地政處
- 沙田地政處
- 大埔地政處
- 瀝源分處
- 荃灣葵青地政處
- 觀塘分處
- 屯門地政處
- 元朗地政處
- 水邊圍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