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係香港一個投資移民計劃,2003年推出,2015年暫停接受新申請。計劃對象雖然係非中國籍嘅投資者,但好多中國大陸人都先去其他細國攞另一個國籍,再去申請呢個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係中國大陸人買香港物業其中之一個目的,去香港投資移民。中國大陸居民為咗得到香港居留權,買入香港資產,再等兩年半,就可以得到批准辦移居香港手續。香港入境事務處統計,內地客香港投資移民由2003年10月接受申請,成功批出個案約有4千幾宗。每個個案最少去香港投資650萬港紙,香港收到280幾億港紙。
2010年10月14號開始,香港政府提高門檻,每個個案最少要喺香港投資1000萬港紙,兼唔包括房地產。
香港政策
編輯據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規定,去香港投資移民,向入境處交申請表前6個月,嚮香港投資最少要650萬蚊。投資資產包括買鋪頭、廠房、住宅單位、股票或債券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