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馬丁路德金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號1546年2月18號)係一個奧古斯丁會修士、Wittenberg 大學聖經研究教授,因為佢寫嘅某啲著作立場激嬲咗教廷皇室,尤其係幾本書好似《致德意志貴族公開書》、《教會被擄巴比倫》、《基督徒的自由》就激到教宗生虾咁跳,好多內容例如「贖罪券」、「教皇赦罪權力」重有「教會財庫」等問題都批判當時嘅教廷同皇室,最後演變成同教宗對抗,結果創立咗路德教派,即係所謂新教路德宗,係當時宗教改革浪潮入面其中一個關鍵人物。

馬丁路德
宗教改革
大事年表
歷史

十四世紀

胡斯戰爭


十五世紀

九十五條論題
施派爾會議
法國宗教戰爭
八十年戰爭


十六世紀

三十年戰爭


主要人物

馬丁路德
加爾文


主要教派

信義宗
聖公會
加爾文派

呢個盒: 睇吓  討論  編輯  

路德喺1507年被天主教會封為神父。佢開始反對天主教嘅一啲教義同做法,特別係唔同意贖罪券嘅做法。路德想和平咁解決呢啲分歧,首先提出一個有關贖罪券做法同效力嘅學術討論,寫咗篇《九十五條論綱》喺1517年。1520年,教宗利奧十世要求路德收回佢所有著作,路德拒絕之後,喺1521年1月被逐出教籍。同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沃木斯國會將路德定為非法。路德1546年去世嗰陣,教宗利奧十世嘅逐出教籍令仲有效。

路德教導話得救永生唔係靠好行為賺返嚟嘅;相反,係通過信徒對耶穌基督信心,先可以得到上帝恩典嘅免費禮物。路德嘅神學挑戰咗教宗嘅權威同職位,教導話聖經係唯一嘅神聖啟示嘅來源,仲反對聖職主義,認為所有受洗嘅基督徒都係聖潔嘅祭司。跟隨路德嘅教導嘅人被稱為路德宗教徒,但路德本人反對呢個名,認為信基督嘅人應該叫「基督徒」或「福音派」。

路德將聖經由拉丁文翻譯成德文,令聖經大大普及咗,對教會同德國文化都有好大影響。佢推動咗標準德語嘅發展,為翻譯藝術加咗幾個原則,仲影響咗英文聖經嘅翻譯,即係丁道爾聖經。佢嘅聖詩影響咗新教教會唱歌嘅發展。佢同前修女卡塔琳娜·馮·博拉結婚,為神職人員結婚定咗個模範,令新教牧師可以結婚。

喺兩份較遲嘅著作中,路德表達咗反猶太主義嘅觀點,呼籲驅逐猶太人同焚燒猶太會堂。呢啲作品仲針對天主教徒重洗派非三位一體論者。雖然路德冇直接主張殺害猶太人,但有啲歷史學家認為佢嘅言論促成咗德國反猶太主義嘅發展,同幾個世紀之後納粹黨嘅出現。

早期生活同教育

編輯

出世同早年生活

編輯
 
老盧卡斯·克拉納赫喺1527年畫嘅路德父母嘅肖像,漢斯·路德瑪格麗特·路德
 
1505年7月,路德進入埃爾福特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埃爾福特)
 
路德喺維滕堡大學嘅住所,佢喺1508年開始教神學
 
1520年路德做修士時嘅肖像,頭頂剃咗剃度

馬丁·路德喺1483年11月10號出世,佢老豆係漢斯·路德(亦都叫Ludher,之後改咗做Luther)[1],阿媽係瑪格麗特(娘家姓Lindemann)。佢出世嘅地方係神聖羅馬帝國曼斯費爾德伯爵領地艾斯萊本。路德第二朝就受咗洗禮,嗰日正好係圖爾的馬丁嘅瞻禮日。

1484年,佢一家搬去咗曼斯費爾德,佢老豆喺嗰度租咗銅礦同冶煉廠[2],仲做咗當地議會四個公民代表之一。1492年,佢老豆仲俾人選做咗鎮議員。[3][1]宗教學者馬丁·馬蒂話路德阿媽係個勤力嘅女人,出身自「商人階級,家境小康」,唔係路德啲敵人話佢係「妓女同浴室侍者」噉。[1]

路德有幾個兄弟姊妹,佢同其中一個叫雅各布嘅特別好。[4]

教育

編輯

路德佢老豆漢斯好有野心,唔單止為自己,仲要成個家庭都咁。佢決定要馬丁呢個大仔成為律師。佢送馬丁去曼斯費爾德嘅拉丁學校,之後1497年去馬格德堡,喺嗰度就讀由平信徒團體營運嘅共同生活弟兄會學校,1498年又去咗艾森納赫[5]呢三間學校主要教嗰陣時叫做「三學」嘅嘢:文法、修辭同邏輯。路德之後將佢喺嗰度嘅教育比作煉獄地獄[6]

1501年,17歲嘅馬丁入咗埃爾福特大學,佢之後形容嗰度係酒館同妓院。[7]佢要朝早4點起身,「成日都係死記硬背同做啲令人疲憊嘅精神操練。」[7]佢喺1505年攞到碩士學位。[8]

為咗滿足佢老豆嘅願望,路德報讀咗法律,但係冇幾耐就退學咗,因為佢覺得法律係一個前景唔明朗嘅行業。[8]路德反而轉去研究神學同哲學,對亞里士多德奧卡姆的威廉加百列·比爾好有興趣。[8]佢深受兩位導師嘅影響,巴爾托洛繆·阿諾爾迪·馮·烏辛根約多庫斯·特魯特費特教佢對任何偉大嘅思想家都要保持警惕[8],而且要親身體驗去驗證一切。[9]

對路德嚟講,哲學並唔能令佢滿意,因為哲學只係講理性嘅運用,但係冇講點樣去愛上帝,而路德認為愛上帝係更加重要嘅。路德覺得理性唔能夠引導人去到上帝嗰度,之後佢就同亞里士多德嘅理性強調產生咗愛恨交織嘅關係。[9]對路德嚟講,理性可以用嚟質疑人同機構,但唔可以質疑上帝。佢相信人類只可以通過神啟嚟認識上帝,呢個令佢越嚟越覺得經文好重要。[9]

1505年7月2號,路德騎馬返大學嘅途中遇到雷暴,一道閃電喺佢附近劈落嚟。佢之後同佢老豆講,佢當時好驚死亡同上帝嘅審判,大叫:「救命吖!聖安娜,我要做修士啦!」[10][11]佢覺得呢個求救嘅誓言係佢永遠都唔可以違背嘅。佢退咗學,賣咗啲書,喺1505年7月17號入咗埃爾福特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埃爾福特)[12]有個朋友話呢個決定係因為路德為兩個朋友嘅死而傷心。路德自己對呢個決定都好似有啲唔開心。啲朋友送佢到黑衣修道院門口嗰陣,佢話:「今日你哋見到我,之後就再見唔到啦。」[9]佢老豆對佢嘅決定好嬲,覺得咁樣浪費咗路德嘅教育。[13]

修道院生活

編輯
 
路德做聖奧古斯丁會修士嗰陣嘅遺像[14]

路德全心投入聖奧古斯丁會嘅修會生活,佢好專注於禁食、長時間祈禱朝聖同經常懺悔[15]路德形容佢呢段人生係一段精神極度絕望嘅時期。佢話:「我同救世主同安慰者基督失去咗聯繫,將佢變成咗我可憐靈魂嘅獄卒同劊子手。」[16]

佢嘅上級約翰·馮·施陶皮茨認為路德需要更多工作嚟分散佢過度自省嘅注意力,就命令佢去追求學術事業。1507年4月3號,勃蘭登堡主教區嘅主教杰羅姆·舒爾茨喺埃爾福特大教堂為路德舉行咗授職禮。

第二年,即係1508年,路德開始喺維滕堡大學神學[17]佢攞到兩個學士學位,一個係1508年3月9號嘅聖經研究學位,另一個係1509年嘅彼得·倫巴倫巴各書》學位。[18]1512年10月19號,佢攞到神學博士學位。

後期生平、事工同埋改革

編輯

維登堡大學

編輯

喺1512年10月21號,路德加入咗維登堡大學嘅神學院參議院,[19]接替咗施陶皮茨擔任神學講座。[20]佢喺維登堡大學呢個職位度渡過咗佢剩餘嘅職業生涯。

喺1515年,佢被任命為薩克森同埋圖林根總鐸,要負責視察同監督佢轄區內嘅十一間修道院。[21]

詩篇講座同埋因信稱義

編輯
内文:唯獨信心
 
《路德喺埃爾福特》,1861年Joseph Noel Paton嘅畫作,描繪路德發現唯獨信心(單靠信心)嘅教義

由1510年到1520年,路德講解詩篇,同埋希伯來書、羅馬書同加拉太書。當佢研讀呢啲聖經經文嗰陣,佢開始用新嘅角度去睇天主教會點樣用「悔改」同「公義」呢啲詞。佢確信教會已經墮落,同失去咗佢認為係基督教中幾個核心真理。對路德嚟講最重要嘅係稱義(神學)嘅教義——就係上帝宣告罪人為義嘅舉動——單憑信心,透過上帝嘅恩典。佢開始教導話,得救或贖罪係上帝嘅恩典嘅禮物,只可以透過信耶穌係彌賽亞嚟獲得。[22]「呢個我哋叫做稱義教義嘅堅固磐石」,佢寫道,「係整個基督教教義嘅主要條文,包含咗所有虔誠嘅理解。」[23]

路德認識到稱義完全係上帝嘅工作。路德呢個教導喺佢1525年出版嘅《論意志嘅束縛》一書中表達得好清楚,呢本書係回應伊拉斯謨1524年寫嘅《論自由意志》。路德將佢對預定論嘅立場建立喺聖保羅寫畀以弗所書 2:8–10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嘅書信上面。同當時教導信徒嘅義行係同上帝合作而成相反,路德寫道基督徒完全係從佢哋自身以外接受到呢種公義;呢種公義唔單止嚟自基督,而且實際上就係基督嘅公義,透過信心歸算畀基督徒(而唔係注入佢哋入面)。[24]

「呢就係點解單單信心就可以令一個人成為義人同埋fulfill到律法,」佢寫道。「信心就係透過基督嘅功勞帶嚟聖靈嘅嘢。」[25]對路德嚟講,信心係上帝嘅禮物;因信稱義嘅經歷就好似「我重生咗一樣」。佢進入天堂,唔少得嘅,就係關於「上帝嘅公義」嘅發現——一個關於聖經講嘅(好似羅馬書1:17)「義人」係憑信心而活嘅發現。[26]佢喺施馬加登信條度解釋咗佢嘅「稱義」概念:

第一同最主要嘅條文就係:耶穌基督,我哋嘅上帝同主,為我哋嘅罪而死,又為叫我哋稱義復活(羅馬書3:24-25)。佢係除去世人罪孽嘅上帝嘅羔羊(約翰1:29),上帝將我哋眾人嘅罪孽都歸到佢身上(以賽亞書53:6)。人人都犯咗罪,白白咁稱義,唔係靠自己嘅行為同功勞,而係靠佢嘅恩典,透過在基督耶穌裡嘅救贖,喺佢嘅血裡面(羅馬書3:23-25)。呢個係必須要相信嘅。呢個唔可以用任何工作、律法或功勞嚟獲得或掌握。所以,好明確同肯定,單單呢個信心稱我哋為義……呢條文嘅任何部分都唔可以讓步或放棄,就算天地同一切都要毀滅(馬可13:31)。[27]

改革嘅開始:1516–1517

編輯
想知多啲:新教歷史路德宗歷史
 
天主教賣贖罪券嘅情景,喺奧格斯堡嘅Jörg Breu the Elder木刻《A Question to a Mintmaker》中描繪,c. 1530

喺1516年,約翰·特策爾,一個道明會嘅修士,被羅馬天主教會派到德國賣贖罪券,目的係為咗籌錢重建羅馬嘅聖伯多祿大殿[28]特策爾作為贖罪券講道者嘅經驗,特別係喺1503年到1510年之間,令到佢被美因茨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任命為總專員。阿爾布雷希特已經負債纍纍,要為大量嘅教會職銜支付費用,仲要貢獻相當可觀嘅一萬杜卡特[29]嚟重建大殿。阿爾布雷希特獲得教皇利奧十世嘅許可,可以進行特殊全大赦(即係免除罪嘅今世懲罰)嘅銷售,其中一半收益阿爾布雷希特可以攞嚟支付佢嘅教會職銜費用。

喺1517年10月31號,路德寫信畀佢嘅主教阿爾布雷希特·馮·勃蘭登堡,抗議賣贖罪券。佢喺信裡面附上咗佢嘅《論贖罪券效力同功效嘅辯論》[a]嘅副本,呢份文件後來被稱為《九十五條論綱》。Hans Hillerbrand寫道,路德無意同教會對抗,而係將佢嘅辯論視為對教會做法嘅學術性反對,所以寫作嘅語氣係「探索性嘅,而唔係教條式嘅」。[31] Hillerbrand寫道,儘管如此,喺幾條論綱裡面仲係有挑戰嘅潛台詞,特別係第86條論綱,佢問:「點解教皇,佢今日嘅財富比最富有嘅克拉蘇斯仲要多,唔用自己嘅錢而係用窮信徒嘅錢嚟建造聖彼得大殿?」[31]

路德反對一句歸咎於特策爾嘅說話:「錢一落箱,靈魂就由煉獄(或者講到天堂)彈出嚟。」[32]佢堅持話,因為寬恕只有上帝先可以賜予,所以話贖罪券可以赦罪同保證買家得救嗰啲人係錯嘅。佢話,基督徒唔應該因為呢啲虛假嘅保證而放鬆跟隨基督。

 
路德嘅論綱刻喺威登堡城堡教堂嘅門上;上面嘅拉丁文說明話畀讀者知原本嘅門畀火燒壞咗,1857年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四世下令整咗個新嘅。

根據一個說法,路德喺1517年10月31號將佢嘅《九十五條論綱》釘喺威登堡諸聖堂嘅門上。學者Walter Krämer、Götz Trenkler、Gerhard Ritter同Gerhard Prause認為,釘門嘅故事雖然已經成為歷史嘅支柱之一,但實際上冇乜真實性。[33][34][35][36]呢個故事係根據路德嘅合作者菲利普·墨蘭頓嘅評論,但係有人認為佢當時唔喺威登堡。[37]不過,根據羅蘭·拜頓嘅講法,呢個故事係真嘅。[38]

拉丁文嘅《論綱》喺1517年喺德國幾個地方印刷。喺1518年1月,路德嘅朋友將《九十五條論綱》由拉丁文譯成德文。[39]兩個星期之內,論綱嘅副本已經傳遍全德國。路德嘅著作廣泛流傳,喺1519年就已經傳到法國英格蘭意大利。學生蜂擁到威登堡聽路德講道。佢出版咗一本關於加拉太書嘅簡短評論同埋佢嘅《詩篇作品》。路德事業嘅呢個早期係佢最有創意同最多產嘅時期之一。[40]佢三本最著名嘅作品都喺1520年出版:《致德意志基督徒貴族》、《論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同《論基督徒嘅自由》。

同教皇決裂

編輯
 
教皇利奧十世嘅《反對馬丁路德錯誤嘅教令》,1521年,通常叫做《起來吧,主啊

大主教阿爾布雷希特冇回應路德附有《九十五條論綱》嘅信。佢將論綱檢查有冇異端,喺1517年12月將佢哋轉交羅馬。[41]佢需要贖罪券嘅收入嚟支付教皇批准佢身兼多個主教職位嘅費用。正如路德後來指出嘅,「教皇都有份攪呢件事,因為一半收入要去建羅馬嘅聖彼得教堂」。[42]

教皇利奧十世已經慣咗見到改革者同異端,[43]佢反應緩慢,「好小心咁,正如應該嘅咁」。[44]喺接下嚟嘅三年裡面,佢派咗一連串嘅教皇神學家同使者對付路德,但係呢啲舉動只係令到呢個改革者嘅反教皇神學更加堅定。首先,道明會神學家西爾維斯特·馬佐利尼草擬咗一份反對路德嘅異端案件,然後利奧就召路德去羅馬。薩克森選帝侯腓特烈說服教皇喺奧格斯堡審問路德,當時帝國議會正喺嗰度舉行。[45]喺1518年10月為期三日嘅審問期間,路德住喺聖安娜修道院,喺教皇特使卡耶坦樞機嘅質問下為自己辯護。教皇有權發放贖罪券呢個問題就係兩個人爭論嘅焦點。[46][47]聽證會變成咗一場大聲嘈交。路德反駁話:「佢嘅聖潔濫用咗聖經」。「我否認佢高於聖經。」[48][49]卡耶坦原本嘅指示係如果路德拒絕收回言論就要拘捕佢,但係呢個特使冇咁做。[50]嘉爾默羅會修士克里斯托弗·蘭根曼特爾嘅幫助下,路德趁卡耶坦唔知嘅時候偷偷離開咗呢個城市。[51]

 
路德(右)同卡耶坦樞機(左)會面

喺1519年1月,喺薩克森嘅阿爾滕堡,教皇特使卡爾·馮·米爾蒂茨採取咗一個更加妥協嘅方法。路德向呢個薩克森人作出咗某啲讓步,佢係選帝侯嘅親戚,並承諾如果佢嘅對手保持沉默,佢都會保持沉默。[52]但係,神學家約翰內斯·埃克決心要喺公開場合揭露路德嘅教義。喺1519年6月同7月,佢喺萊比錫同路德嘅同事安德烈亞斯·卡爾施塔特搞咗一場萊比錫辯論,仲邀請咗路德發言。[53]路德喺辯論中最大膽嘅斷言就係馬太福音 16:18Template:Bibleverse with invalid book冇畀教皇專有權去解釋聖經,所以教皇同大公會議都唔係無誤嘅。[54]為此,埃克將路德標籤為新嘅揚·胡斯,呢個係指1415年被火刑處決嘅捷克改革者同異端。由嗰一刻開始,佢就專注去打倒路德。[55]

Excommunication

編輯

生平

編輯

佢喺1517年將《九十五條論綱》貼喺一間位於威登堡嘅教會門口,列出所有教會嘅錯事。1521年被逐出教會。

路德教派

編輯
内文:路德宗

爭議

編輯

參考

編輯
  1. 1.0 1.1 1.2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1頁。
  2. 布萊希特,馬丁。《馬丁·路德》。詹姆斯·L·沙夫譯,費城:Fortress出版社,1985–93年,1:3–5。
  3. 丁·路德 | 傳記、宗教改革、作品同重要事蹟。2023年5月17號。
  4.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3頁。
  5. 魯普,恩斯特·戈登。「馬丁·路德」,《大英百科全書》,2006年查閱。
  6.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2–3頁。
  7. 7.0 7.1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4頁。
  8. 8.0 8.1 8.2 8.3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5頁。
  9. 9.0 9.1 9.2 9.3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6頁。
  10. 布萊希特,馬丁。《馬丁·路德》。詹姆斯·L·沙夫譯,費城:Fortress出版社,1985–93年,1:48。
  11. 布萊希特馬丁 (1985)。Google Books存檔:丁·路德:佢嘅宗教改革之路,1483–1521(作者:馬丁·布萊希特。Fortress出版社。ISBN 978-1-4514-1414-1。喺2015年5月14號搵到
  12. 施維伯特,E.G。《路德同佢嘅時代》。聖路易斯:協和出版社,1950年,136頁。
  13. 馬蒂,馬丁。《馬丁·路德》。Viking Penguin出版社,2004年,第7頁。
  14. 施維伯特, 恩斯特·G (1948年3月)。新角度睇宗教改革會歷史17 (1): 16。doi:10.2307/3160546JSTOR 3160546 –透過JSTOR。
  15. 班頓,羅蘭。《我站在此:馬丁·路德嘅一生》。紐約:Penguin出版社,1995年,40–42頁。
  16. 基特爾森,詹姆斯。《改革者路德》。明尼亞波利斯:Augsburg Fortress出版社,1986年,79頁。
  17. 班頓,羅蘭。《我站在此:馬丁·路德嘅一生》。紐約:Penguin出版社,1995年,44–45頁。
  18. 布萊希特,馬丁。《馬丁·路德》。詹姆斯·L·沙夫譯,費城:Fortress出版社,1985–93年,1:93。
  19. Brecht, Martin。《Martin Luther》。James L. Schaaf譯,費城:Fortress Press,1985-93,1:112-127。
  20. Hendrix, Scott H. (2015). Martin Luther: Visionary Reformer.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p. 44. ISBN 978-0-300-16669-9.
  21. Hendrix, Scott H. (2015). Martin Luther: Visionary Reformer.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p. 45. ISBN 978-0-300-16669-9.
  22. Wriedt, Markus。《Luther's Theology》,載於《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uther》。紐約:劍橋大學出版社,2003年,88-94頁。
  23. Bouman, Herbert J.A。《路德宗認信中嘅稱義教義》,《協同神學月刊》,1955年11月26日,第11期:801。
  24. Dorman, Ted M.,「稱義作為醫治:鮮為人知嘅路德」,《Quodlibet Journal》:第2卷第3期,2000年夏季。2007年7月13日檢索。
  25. 德對信心嘅定義
  26. 信稱義:路德宗同天主教嘅匯聚原著喺15 June 2010歸檔。
  27. Luther, Martin。《施馬加登信條》,載於《協同:路德宗認信》。聖路易斯:協同出版社,2005年,289頁,第二部分,第1條。
  28. 約翰·特策爾」,《大英百科全書》,2007年
  29. 起初,「教皇要求十二個使徒嘅一萬二千杜卡特。阿爾布雷希特提出七宗致命罪嘅七千杜卡特。佢哋最後妥協咗一萬,估計唔係為咗十誡」。Bainton, Roland。《Here I Stand: A Life of Martin Luther》(納什維爾:Abingdon Press,1950年),75頁,網上版
  30. Cummings 2002, p. 32.
  31. 31.0 31.1 Hillerbrand, Hans J。《馬丁·路德:贖罪券同救恩》,《大英百科全書》,2007年。
  32. 特策爾嘅《一百零六條論綱》中嘅第55條。呢啲「反論綱」係回應路德嘅《九十五條論綱》,由特策爾嘅朋友同前教授康拉德·溫皮納起草。第55同56條(回應路德嘅第27條論綱)係咁講:「一個靈魂要飛出去,就係要獲得上帝嘅景象,呢個係唔會受任何阻礙㗎,所以話靈魂喺錢響箱底之前唔能夠飛出去嗰個就錯咗。」喺《The reformation in Germany》,Henry Clay Vedder,1914年,Macmillan Company,405頁。[1] Animam purgatam evolare, est eam visione dei potiri, quod nulla potest intercapedine impediri. Quisquis ergo dicit, non citius posse animam volare, quam in fundo cistae denarius possit tinnire, errat。喺:《D. Martini Lutheri, Opera Latina: Varii Argumenti》,1865年,Henricus Schmidt編,Heyder同Zimmer,美因法蘭克福同埃爾朗根,第1卷,300頁。(按需印刷版:Nabu Press,2010年,ISBN 978-1-142-40551-9)。[2] 另見:Template:Cite Catholic Encyclopedia
  33. Krämer, Walter同Trenkler, Götz。《Luther》,載於《Lexicon van Hardnekkige Misverstanden》。Uitgeverij Bert Bakker,1997年,214:216。
  34. Ritter, Gerhard。《Luther》,法蘭克福,1985年。
  35. Gerhard Prause,《Luthers Thesanschlag ist eine Legende》,載於《Niemand hat Kolumbus ausgelacht》。杜塞爾多夫,1986年。
  36. Marshall, Peter,《1517: Martin Luther and the Invention of the Reformation》(牛津大學出版社,2017年)ISBN 978-0-19-968201-0
  37. Bekker, Henrik (2010). Dresden Leipzig & Saxony Adventure Guide. Hunter Publishing, Inc. p. 125. ISBN 978-1-58843-950-5. 喺7 February 2012搵到.
  38. Bainton, Roland。《Here I Stand: A Life of Martin Luther》(納什維爾:Abingdon Press,1950年),79頁,網上版
  39. Brecht, Martin。《Martin Luther》。James L. Schaaf譯,費城:Fortress Press,1985-93,1:204-205。
  40. Spitz, Lewis W。《The Renaissance and Reformation Movements》,聖路易斯: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1987年,338頁。
  41. Michael A. Mullett,《Martin Luther》,倫敦:Routledge,2004年,ISBN 978-0-415-26168-5,78頁;Oberman, Heiko,《Luther: Man Between God and the Devil》,紐黑文:耶魯大學出版社,2006年,ISBN 0-300-10313-1,192-193頁。
  42. Mullett,68-69頁;Oberman,189頁。
  43. Richard Marius,《Luther》,倫敦:Quartet,1975年,ISBN 0-7043-3192-6,85頁。
  44. 教皇詔書《起來吧,主啊》,1520年6月15日。
  45. Mullett,81-82頁。
  46. 德喺奧格斯堡同卡耶坦會面。Reformation 500 – Concordia Seminary, St. Louis。11 January 2012。原著喺19 August 2017歸檔。喺28 March 2016搵到
  47. 會嘅行為同紀念碑 - 馬丁路德。exclassics.com。喺28 March 2016搵到
  48. Bainton, Roland。《Here I Stand: A Life of Martin Luther》(納什維爾:Abingdon Press,1950年),第V章,96頁,網上版
  49. Mullett,82頁。
  50. Mullett,83頁。
  51. Oberman,197頁。
  52. Mullett,92-95頁;Roland H. Bainton,《Here I Stand: A Life of Martin Luther》,紐約:Mentor,1955年,OCLC 220064892,81頁。
  53. Marius,87-89頁;Bainton,Mentor版,82頁。
  54. Marius,93頁;Bainton,Mentor版,90頁。
  55. G. R. Elton,《Reformation Europe: 1517–1559》,倫敦:Collins,1963年,OCLC 222872115,177頁。



引用錯誤 <ref> tags exist for a group named "lower-alpha", but no corresponding <references group="lower-alpha"/> tag wa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