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語言
(由法定語文跳轉過嚟)
法定語言,係喺一個地方有法律地位嘅話。
好多地方有多過一種嘅法定語言。好似加拿大咁,就有兩種法定語言:英文、法文同時享有法律地位。比利時就有三種法定語言:法文、荷蘭話、德文。而瑞士就有四種:德文、法文、意大利話、羅馬傳語。
法定語言嘅多少,無關當地人口同面積。澳洲同新加坡比,前者人口係後者4.44倍[1],面積係1070倍[1],但前者無法定語言[2],而後者就有四種(中文、英文、馬拉文、泰米爾文)。
同一個國家嘅唔同地方,可以有唔同法定語言。香港嘅法定語言係中文[3]、英文;澳門嘅法定語言係中文[3]、葡文;廣西嘅法定語言包括中文同壯話。
註
編輯- ↑ 1.0 1.1 數字來自en:Australia同en:Singapore
- ↑ 睇en:Australia#endnote official languages
- ↑ 3.0 3.1 無論粵語抑或其他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