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 (基督教)
禮儀(古希臘文:λειτουργία;意思係 「公職」,特別係指公民為國家做嘅嘢,又或者公務員做嘅嘢[1]),喺基督宗教,係指正式公開崇拜嘅禮拜方式,喺咁嘅理解下所有基督宗派都有禮儀,只係傳統唔同[2],但係實際上淨係天主教、東正教同聖公會等等先講禮儀,其他嘅新教宗派通常都唔會用 「禮儀」 呢個字眼;後者亦亦好多時
另外,東方教會同西方教會對禮儀嘅理解都有出入;喺東方,禮儀就即係聖祭禮儀,但係喺西方,任何正式嘅公開崇拜都叫禮儀[1],包括拆細咗都算。例如,天主教嘅彌撒係禮儀,但係佢可以拆兩部分,上半叫聖道禮儀,下半叫聖祭禮儀,即係成個同斬半都係禮儀。
個字嘅希臘原文其實喺新約聖經出現過[4],但係通常只係解職責或者工作之類[5],即係原文本來並唔係指禮拜方式;同 「禮儀」 意思最近磅嘅係喺少數經文譯做嘅 「敬禮」[6]。根據天主教嘅解釋,新約原文所講嘅職責包括哂司祭職(敬拜)、先知職(福音嘅宣佈)同君王職(愛德嘅實踐)三方面[4],並話禮儀就係基督嘅工程,所以基督徒參與禮儀就係參與上帝嘅工作[4]。
攷
編輯- ↑ 1.0 1.1 Fortescue, Adrian (1910). "Liturgy". 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 New York: Robert Appleton Company. 喺2023年10月20號搵到.
- ↑ 《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 (第1版)。香港:漢語聖經學會。2003。頁 330。ISBN 962-513-250-3。
- ↑ "Practices in Christianity". Bitesize (英國英文). BBC. 喺2023年11月3號搵到.
- ↑ 4.0 4.1 4.2 〈卷二序〉 (PDF). 《天主教教理》 (繁體中文)。1069–1071條。喺2023年10月20號搵到。
- ↑ 參考〈希伯來書〉8章6節(SBL 希臘文新約:Προς Εβραίους 8:6;可以睇埋:基督教和合本:〈來〉8:6、天主教思高本:〈希〉八6).
- ↑ 參考〈希伯來書〉9章21節(SBL 希臘文新約:Προς Εβραίους 9:21;可以睇埋:基督教和合本:〈來〉9:21、天主教思高本:〈希〉九21),和合本冇譯呢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