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篇文講一部中國綜藝節目。想搵呢個名或相似名嘅其他意義同用法嘅話,請睇我是歌手 (搞清楚)

《我是歌手》粵拼ngo5 si6 go1 sau2;粵語意思:我係歌手;英文I Am a Singer),係湖南衛視南韓MBC引入同名嘅大型歌唱歌唱真人騷節目,音樂總監係梁翹柏。7位知名歌手同台競賽(主要嚟自中國大陸,亦有香港臺灣韓國馬拉新加坡代表),每場由500名現場觀眾聽審決定歌手排名,每位聽審選擇3位自己認為該場表現最佳嘅歌手。每輪第一場冇淘汰,而第二場將淘汰1位歌手,兩場競演所得票數累計最低嘅歌手被淘汰出7人陣容,由新加入嘅1位歌手替補[1]。參加本節目嘅歌手都係喺華人圈內擁有較高知名度,又出過唱片嘅實力歌手。

呢個節目同其他歌唱比賽節目最大嘅唔同係,佢係通過已經成名嘅歌手之間進行競演,唔似得其他節目注重從平民中挖掘草根明星。此外,喺比賽前節目規定參賽歌手要簽「保密條款」,藉此提醒參賽歌手不得向媒體透露自己有冇參賽,因此喺參賽前首發歌手都唔知自己嘅對手係邊個,喺第一次錄製時各個歌手都唔可以互相見面,直到歌手上舞台露面為止,而喺第四季稍微放寬,補位歌手會提早畀在線歌手知道身份,甚至畀踢館成功嘅歌手迎接補位歌手。

第一季於2013年1月起播出,目前已播到第四季。原定於2017年播出嘅第五季,因「限韓令」所以停播,因此更改節目名稱同賽制,並以全新節目名義《歌手》播出[2]

賽制

編輯

每季競演共13期,包括常規賽、復活賽(第一季)、突圍賽(第二季)、半決賽同決賽。從第二季開始喺決賽後加一場巔峰會,共14期。

常規賽分做5輪,每輪分兩場。每輪有7位歌手競演,每場均有500名觀眾聽審投票,每位聽審揀3位自己認為嗰場表現最好嘅歌手。每輪第一場冇淘汰,第二場將累計第一場得票率,最低嘅歌手被淘汰出7人陣容,由新加入嘅1位歌手替補。和第二場競演所得票數相加,總得票率累計最低的選手被淘汰出7人陣容,由新加入嘅一位歌手頂替。被淘汰嘅歌手一般會喺淘汰後嘅下一場進行返場表演,演唱唔再計入投票,畀被替換或淘汰歌手有更多機會放低比賽嘅包袱喺舞台表演。

隨住比賽嘅深入,節目增加「輪盤抽歌」、「致敬專場」、「復活賽」、「突圍賽」等多種比賽形式,用嚟提升節目嘅懸念度。第一季復活賽邀請喺節目入面遭到淘汰嘅歌手再進行競演,復活者可以同未曾遭到淘汰嘅6位歌手爭奪歌王。喺選歌上,除首場競演、復活賽、總決賽可以演唱自己嘅代表作,之後競演需演唱別人嘅作品。第四季就改做只有一次機會演唱自己嘅代表作。而第二季突圍賽除咗邀請喺節目入面遭到淘汰嘅歌手,仲會請所有補位歌手再進行競演。

第三季新增「踢館賽」,改做三場一輪。

踢館賽喺保留原先嘅每兩場競演淘汰一位歌手,新加入嚟嘅賽制,喺普通賽後進行。以邀請出道未滿10年嘅歌手嚟進行比賽提供一個一展身手嘅機會。踢館歌手將面臨比在線歌手更嚴苛嘅考驗——若踢館歌手喺嗰場競演赢咗一半嘅歌手,唱進前四名,就踢館成功,加入在線歌手嘅陣容,嗰場競演排第尾嘅歌手將遭到淘汰;相反踢館失敗,無緣接下來嘅競演[3]。踢館賽嘅得票率唔會計落排位賽同淘汰賽入面,同時都唔會影響補位歌手嘅加入。

因賽程期數有限,第三季取消咗半決賽嘅競演,決賽賽制都會做出相應更改,通過五輪投票決定最終歌王歸屬。

每位歌手都有一位「經紀人」,「經紀人」一般由湖南衛視主持人或天娛傳媒旗下藝人擔任,陪歌手去競演現場或者傳遞節目重要訊息。當歌手被淘汰,相應「經紀人」都被淘汰。另外,節目無固定主持人,普通賽同踢館賽主持人一般由參加競演嘅某位歌手固定去做[note 1],當主持人被淘汰嗰陣,再由其他歌手接棒。

  1. 因受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嘅影響,從第四季開始喺電視播出版本入面改叫「串講人」。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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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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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韓文)Description of ProgramMBC,2011年11月15號
  2. 賀雅佳 (2016-12-15)。是歌手 競演卻比此前任何一季都激烈。人民網。原著喺2016-12-16歸檔。喺2016-12-15搵到
  3. 是歌手3賽制獨家曝光 踢館歌手名單成謎民日報。2014年12月28號。原著喺2015年2月14號歸檔。喺2016年6月1號搵到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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