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屯門公路雙層巴士失事

22°22′12″N 114°04′44″E / 22.370°N 114.079°E / 22.370; 114.079

出事巴士嘅同款車

屯門公路雙層巴士失事係宗2003年7月10號香港屯門公路發生嘅嚴重交通意外,一架雙層巴士飛出天橋,造成21死20傷,死者包括巴士司機。呢宗車禍係香港開埠以來死得人最多嘅車禍[1]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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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0號朝早6點15分,一架載咗40名乘客嘅Neoplan Centroliner雙層冷氣巴士(AP69,JU4667)行緊九巴265M線開去天恆邨,由麗瑤邨開出嗰日頭班車,去到朝早6點半左右,巴士駛至屯門公路汀九段橋面時,喺快線有一架客貨車突然切入中線,使正喺中線嘅一架貨櫃拖架被迫轉入慢線閃避,貨櫃拖架繼而撞向行緊慢線的嘅雙層九巴,巴士車尾泵把被扯甩,巴士然後撞斷高架橋嘅護欄。雖然巴士部份車頭懸空出高架橋後稍為停低,然而,大概90秒後[2]全車突然衝前跌落35米下嘅汀九村山坡翻側[3]。事後,巴士車頭車尾損毀最嚴重,多名乘客被拋出車外或被壓喺殘骸之下,有目擊嘅汀九村村民形容現場情況「似空難多過車禍」。由於衝力猛烈,巴士司機同埋18名乘客當場死咗,另外2名乘客喺醫院經搶救後死亡,其餘傷者中有3人一度危殆,13人情況嚴重。

搶救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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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報警嘅係住喺巴士墮下位置20米外嘅一戶村民,佢被巴士墮下嘅巨響驚醒後立即報警。村民即時協助救出傷者,亦有好多傷者自行爬出 [4]

救援人員只可以從青山公路行上意外地點,而救援期間要用重型設備去剪開殘骸救人,增加救援嘅困難[5]。事件中由於死傷者太多,當局首次喺大型災難現場設置臨時停屍間充氣帳蓬安放遺體。

事件中消防處共派出133名消防員、15架救護車、兩架流動醫療車,民安隊派出4隊攀山拯救隊,另外警務處派出百幾名警員,合共三百幾人到場搜救。

死傷者分別送到屯門醫院仁濟醫院瑪嘉烈醫院同埋明愛醫院。由於意外空前重大,各間醫院都採取災難應變措施。

警方喺應變中更啟動「重大事件調查及災難支援工作系統」,同時緊急設立一個「災難查詢中心」畀家人查詢死傷者同協調救援工作。

當時嘅行政長官董建華即時去到車禍現場視察救援行動,並下令全力徹查意外原因,之後去瑪嘉烈醫院探傷者[6]

意外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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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發生後,警方扣留貨櫃拖架,並將巴士殘骸吊起回收作調查。警方後來喺屯門公路意外現場,用失事嘅貨櫃拖架同埋同失事巴士同型號嘅車做實驗,以重組當時情況及嘗試搵出當時兩架車嘅車速 [7] 。除此以外,有關方面更將香港嘅退役雙層巴士運去北京進行護欄的撞擊測試,試驗護欄喺雙層巴士撞擊下嘅損壞情況。

意外引起公眾關注,因此行政長官委任獨立專家委員會調查事故,但委員會唔會追究責任,而只會提出建議防止同類意外 [8];另外立法會亦曾經就車禍展開特別會議討論。

意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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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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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生嘅九巴車長陳運年,41歲,入職6年,駕駛紀錄良好;265M線喺2001年一開,佢就揸嗰條線,故此應該好熟嗰條線[9] 。佢喺意外前兩日放完例假,加上意外時佢啱啱開工冇耐,故此相信事件唔涉及體力不支或疲勞 [10]。死者老婆冇做嘢,大女11歲,細仔5歲。

九巴工友指死者為人和藹可親,而且死者屋企貼滿晒公司發出嘅安全獎狀及服務獎狀,而公司只會喺員工成年冇意外紀錄或被投訴,至會出獎狀,可見佢服務及駕駛安全紀錄都唔錯。

另一名出事司機係貨櫃車拖頭司機李秋榮,53歲,於2002年至事發期間先後有三次涉及違反交通條例嘅案底,事發時揸緊貨櫃車行中線,聲稱當時尾隨一架客貨車突然切出中線,需要閃避而撞向事發巴士 [11]。呢次車禍後至第一審期間,貨櫃車拖頭司機再有兩次涉及違反交通條例嘅案底。

事發後,貨櫃車拖頭司機李秋榮就事件承認:用一架車身及配件並非喺良好及可使用狀態嘅車、用一架懸掛系統並非保持有效運作嘅車輛、以及駕駛未獲發有效牌照嘅拖架三條罪 [12]

馬路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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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政府成立「屯門公路交通事故獨立專家小組」調查屯門公路嘅安全性,同年12月5號發表嘅報告指出屯門公路有啲地方未達現行標準,但基本上條路係安全,出事地點設計並冇唔妥[13]。專家小組報告內指出,1970年代設計、1983年落成嘅屯門公路好多地方未達到事發時嘅道路安全標準,包括部份路段嘅最高坡度高出近一倍、彎位太急、行車線闊度比標準窄、路肩只得1.5米等 [14]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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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涉案貨櫃車司機李秋榮被控危險駕駛罪,2005年7月29號,區域法院判佢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入獄18個月、罰款13,500元,及停牌2年[15]。李秋榮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於2006年2月20號,高等法院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由於原審法院忽略咗部分重要法律觀點,判李秋榮上訴得直,改判較輕嘅不小心駕駛罪,判監5個月。由於條罪最高刑罰係監禁6個月,而李秋榮已經坐咗7個月監,所以即時獲釋,但停牌刑罰冇變。法官並強調,雖然被告嘅罪行造成嚴重後果,但唔代表被告嘅罪責特別嚴重[16]。唔少傷者、死者家人甚至係事發現場嘅村民都對第一審裁決及上訴裁決不滿[17][18]

其他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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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車禍死傷者涉及多名天水圍中小學教師[19]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喺車禍翌日發動「屯門公路車禍全港學校教職員募捐大行動」,行動喺同年9月30號完,籌到超過110萬捐款[20]
  • 事發後九巴發放港幣30,000蚊慰問金畀死者家屬及傷者,並喺同年7月16號喺荃灣西方寺舉行一場法事超渡亡魂[21][22]
  • 出事巴士事後被運去位於大嶼山小蠔灣龍運巴士車廠,並且因損毀嚴重而報銷。巴士殘骸一直擺到2008年11月至拆毀。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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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方日報專訊 (July 16, 2003)。層巴屯門公路墮橋21死。失敗論壇網友Don。原著喺2007年9月28號歸檔。喺June 23, 2007搵到
  2. 壹傳媒集團 (July 11, 2003)。港最大車禍 巴士墜橋21死20傷。壹傳媒集團。原著喺2007年12月26號歸檔。喺May 2, 2008搵到
  3. 太陽報 (July 11, 2003)。士墮坡大災難21死。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4. 蘋果日報 (July 11, 2003)。下剎那如地震哀號遍野。壹蘋果網絡。原著喺2007年12月26號歸檔。喺June 24, 2007搵到
  5. 蘋果日報 (July 11, 2003)。傷枕藉消防驚慌失措。壹蘋果網絡。原著喺2007年12月26號歸檔。喺June 24, 2007搵到
  6. 林琳 (April 13, 2005)。2003年7月到醫院 探望屯門大車禍傷者。南方網。原著喺十一月 1, 2013歸檔。喺June 23, 2007搵到
  7. 邢丹 (July 17, 2003)。港警方現場模擬屯門公路車禍 收集有關數據 (簡體中文)。中新網。原著喺2007年2月16號歸檔。喺June 23, 2007搵到
  8. 香港政府 (December 5, 2003)。家小組指屯門公路安全。香港政府新聞網。原著喺2007年9月30號歸檔。喺June 22, 2007搵到
  9. 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July 11, 2003)。巴對屯門意外事件的回應。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0. 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July 11, 2003)。巴對屯門意外事件的回應。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1. 太陽報 (July 11, 2003)。士墮坡大災難21死。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2. 太陽報 (July 30, 2005)。21命司機因18月。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3. 香港政府 (December 5, 2003)。家小組指屯門公路安全。香港政府新聞網。原著喺2007年9月30號歸檔。喺June 22, 2007搵到
  14. 蘋果日報 (December 6, 2003)。路設計未達標。壹蘋果網絡。原著喺2007年12月26號歸檔。喺June 22, 2007搵到
  15. 太陽報 (July 30, 2005)。21命司機囚18月。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6. 太陽報 (February 21, 2006)。門巴士大車禍 改判不小心駕駛 累死21人櫃車司機獲釋。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7. 太陽報 (February 21, 2006)。者家屬:天理何在。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8. 太陽報 (July 30, 2005)。九村民嘆判刑過輕。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喺June 22, 2007搵到
  19. 蘋果日報 (July 11, 2003)。水圍9校13教職員傷亡。壹蘋果網絡。原著喺2007年12月26號歸檔。喺June 24, 2007搵到
  20. 區伯權。門公路大車禍死傷教師職員募捐行動工作報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原著喺2007-06-11歸檔。喺June 22, 2007搵到
  21. 九巴 (July 14, 2003)。巴已陸續發放慰問金。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喺June 23, 2007搵到
  22. 九巴 (July 16, 2003)。巴安排法事超渡亡魂。九龍汽車(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喺June 23, 2007搵到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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