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呢篇文係香港政治系列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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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國政 • Portal:政治 |
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行政會。
行政會議(簡稱行會,英文:Executive Council, ExCo)係幫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手決策嘅最高官方機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同時自行任命成員。而家總共有三十一位成員,包括行政長官、十五位現職問責官員(官守成員)同十五位非官方人士(非官守成員)。
香港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喺做任何重要嘅決策之前,都一定要徵詢行政會議嘅意見。好多人都將行政會議當做歐美國家嘅內閣咁睇,但係由於行政會議並唔係以少數服從多數嘅準則嚟做決定,所以即使大部份成員都反對,最後嘅決定權仍然喺返行政長官手上。因為噉,所以行政會議較接近嘅應該係行政長官嘅智囊團,而唔係內閣。
歷史背景
編輯行政會議嘅前身行政局係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最高嘅決策機構,由港督主持,邀請知名社會人士擔任成員(當時叫做議員),通常有十幾人。重要政策都需由香港總督會同行政局通過咗先至可以執行。行政局有四個當然議員[1],包括布政司、財政司、律政司同埋英國駐港三軍司令(直到1991年),其餘由港督委任。議員分為官守(即係擔任緊官職嘅意思)同非官守兩類。
行政局成員需要遵守保密制同集體負責制:即係話政策未決定之前所有嘢都要保密;而政策決定咗之後,所有成員都要公開支持份政策。呢種制度喺行政會議中仍然保留,但有唔少人,包括現任成員都覺得呢種制度有需要檢討;而近年亦有一啲咁嘅例子,就係同時作為立法會議員嘅行政會議成員會違反集體負責制,公開反對政府政策。
現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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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基本法,行政會議唔會好似行政局噉有當然議員;所有成員嘅任免都係由行政長官決定。
主席
編輯官守成員
編輯- 決策局局長
非官守成員
編輯- 成員
- 史美倫,GBM,GBS,JP,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同滙豐控股非執行董事、金融發展局主席
- 李國章,GBS,JP,全國政協委員、東亞銀行副主席、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前教育統籌局局長、前香港中文大學校長
- 廖長城,GBS,SBS,SC,JP,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創新科技知識產權檢討督導委員會主席、香港專利制度檢討咨詢委員會主席
- 周松崗,GBS,JP,香港交易及結算所主席、香港總商會主席、前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 羅范椒芬,GBM,GBS,JP,前梁振英競選辦公室主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中美交流基金會特別顧問、前廉政專員、前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
- 林健鋒 ,GBS,JP,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副主席、商界(第一)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總商會理事、香港工業總會理事
- 葉國謙,GBM,GBS,JP,民建聯成員、前區議會(第一)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 張宇人,GBS,JP,自由黨主席、飲食界立法會議員
- 廖長江,SBS,JP,建制派召集人、商界(第二)立法會議員
- 任志剛,GBM,GBS,JP,前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
- 湯家驊,SC,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
- 黃國健,SBS,JP,香港工會聯合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九龍東)
- 林正財,BBS,JP,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
- 劉業強,MH,JP,鄉議局主席、立法會議員(鄉議局)
- 張國鈞,立法會議員(香港島)
攷
編輯- ↑ 〈行政會議休會有先例 2007年至今超10次〉 (繁體中文)。大公網。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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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網頁
編輯註釋
編輯- ^ 當然議員即係英文嘅 "Ex-Officio",意思係指喺某一個圈子入面最大嗰位仁兄,例如喺政府某個部門最大嗰位就會成為「當然議員」。又以區議會為例,喺「鄉事委員會」入面,主席最大,所以鄉事委員會主席就會自動成為區議會「當然議員」。